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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3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通过认定!23年认定开始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工信部现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

  据悉,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自2011年启动认定,第一批共有55家认定企业通过考核。这些年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坚持高强度研发投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考核从创新投入、人才激励、创新合作、创新队伍建设、创新条件建设、技术积累储备、技术创新产出、技术创新效益等方面,对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同时,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开展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两级认定工作体系已经形成。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的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中央企业负责其下属企业的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申请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企业不超过3家,已开展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企业不超过4家;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企业各择优推荐1家企业。

  (一)复核评价范围为2020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见附件1、2)。

  (二)请有关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组织相关企业做好评价材料填报工作,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有关数据指标截至2022年底,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22年会计报表填写。发生更名或重组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请提供名称变更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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