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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报对2018年度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抽查结果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1月16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对2018年度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抽查结果。为规范全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进一步发挥能源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能源管理水平的作用,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省质量协会对全省2018年度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开展了现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汇总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及相关认证机构上报名单,2018年度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获证组织共计75家,涉及21家认证机构。基于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原则,按照20%比例抽取了15家获证组织,覆盖9个设区市及15家认证机构。

  2. 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内容不完善。证书中未明确能源管理体系边界,无能源绩效相关数据。

  3. 机构制定的审核计划不规范。部分机构审核计划书未经企业签字确认;审核策划内容未包括企业证书暂停转恢复审核安排、上一年度不符合项审核验证等内容。

  4. 机构现场审核报告不完善。审核报告未覆盖企业主要耗能设备、未描述企业能源目标和指标的实现情况、未关注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足等情况。

  企业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不深入。部分企业产品生产工艺已变化,但能耗目标和指标未做修正;内部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未有效关闭。

  能耗监测设备配备不足,对重点用能设备日常监测数据不全,缺少能耗监测计划和监测报告。

  用能设备配备的热式气体流量计、涡街流量计、电能表、水表等计量器具未做检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本次抽查发现问题的认证机构给予以下处理措施意见:

  对需自行整改的认证机构,各市场监管部门应督促其按照所列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对需责令整改的认证机构,各市场监管部门应下达行政处理通知书,监督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对获证组织涉及的问题,相关认证机构应督促获证组织进行及时整改,对不愿配合整改的获证组织,要按照相关认证实施规则及时暂停或撤销其认证证书。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认证领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认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增强认证机构和审核人员行业自律意识,维护良好认证市场秩序,促进全省认证行业高质量发展。

  2018年度《审核报告》6.2 不符合项有3个,在2019年审核计划,注:3)中本次审核验证情况为:无。

  源消耗情况,与DB32/ 2702-201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标准进行对标;未对水泥混凝土的能源消耗情况,与GB 36888-2018《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进行对标。

  合同中无如下规定:申请组织对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协助认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的承诺。

  评价不完善,仅提供公司层面综合能耗,未对公司下达各分厂的能源单耗指标予以关注;

  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规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未明确能源管理体系边界,也无能源绩效相关的数据。证书也无在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查询的提示内容及网址。

  2.审核报告中未明确企业能源目标和指标以及能源绩效,也未对能源目标指标及能源绩效的实现情况进行描述。

  1.认证证书仅有认证范围及地址的表述,无边界(生产系统、辅助系统、附属系统)、主要用能、能源绩效的表述。

  2.合同中无如下规定:申请组织获得认证后持续有效运行能源管理体系的承诺;申请组织对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协助认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的承诺。合同仅为审核人日及审核费用的确定。

  3.审核报告中对重要审核点逐个审核其监视、测量和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和有效性的审核记录不完整,生产机台、空压机、空调为主要耗能设备,审核报告中仅对生产机台的运行控制进行了描述。

  缺少蒸汽,产品综合能耗统计也未计入。主要用能过程描述未包含特征工艺耗能过程;

  点用能设备的能耗靠估算,导致部门和重点用能设备的能耗指标得不到有效监管;

  1. 认证证书体系边界描述缺:统计期内产量和对辅助生产设备中空压机用能部分;

  2.能源体系初次认证审核计划安排有误,审核报告未对企业重点能源绩效管理指标运行控制、监测和效果逐项评价;

  3. 企业能源初始评审和认证机构现场审核,均未见对企业淘汰设备清查的合规性评价相关内容(现场查见有淘汰电机);

  公司能源目标:万元产值能耗0.3220吨标准煤/万元,企业2018年1-5月万元产值能耗0.1019吨标准煤,与2017年能源基准相比下降0.2967吨标准煤/万元。2019年《能源管理体系审核报告》显示,2019年能源目标:万元产值能耗:0.1972吨标准煤/万元。

  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规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无能源绩效相关的数据,综合能耗一栏仅描述统计期限。

  2.审核报告能耗数据错误,审核证据缺失。初次认证审核报告中2017年生产综合能耗数据错误,且耗能种类与能源评审报告不一致。2019年12月第一次监督审核报告中能源基准、绩效参数等数据显示来源于企业能源评审报告,但据获证企业陈述未编制2019年能源评审报告。

  3.审核报告中未对能源目标和指标的实现情况以及绩效参数的正常与否进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