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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明星的肖像权:有人年入千万有人狱中维权挣生活费

  李易峰被实锤,大家纷纷吃瓜!然而,随着吃瓜群众的越来越多,也让这件事上升了一个高度,那就是法律。

  9月14日,博主“胡湾”报警,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她称“李某峰事件”与自己无关,博主“_blase湾湾”冒充自己,致使自己卷入不实言论中。

  很可能会。官方通报的只有“多次PC”,而没爆料其过往以及感情故事,还有一点,过分的消费与曝光某位艺人,很可能已经涉嫌侵犯“肖像权”了。

  2002年4月,上海人民出版社的《青年一代》期刊上刊登了一篇“本刊特稿”《都是漂亮惹的祸》,文中对“漂亮女人如何把握婚姻”进行了所谓在“进行一组有关婚姻与家庭的调查与采访”基础上的探讨。

  文章中一部分描写了“有着魔鬼身材和出众容貌的陈某红”抛弃前男友,与某大酒店副总结婚,后该副总因出差时嫖娼被警方抓获并被停职。

  文章中,附带了两张陈某娟照片,被陈某红以侵犯其名誉权和肖像权,状告该文刊,索赔130万,并要求其登报道歉。

  在对簿公堂的时候,编辑才说出了“真话”,称此文是一篇调查报告,不针对任何人。文中的陈娟虹是杜撰出来的,并非模特陈某红。

  陈某红不服,再次上诉,经审理后认为,该文使用的文字及配图足以误导读者,被告行为构成侵权,获赔7万。

  对于,陈某红很多人是不熟悉的,好奇这个人是谁,在零几年就以两张照片索赔百万,她值这个价吗?

  陈某红,90年代初期获得过“世界超级模特”称号。是中国从T型舞台上走向世界的第一人。

  她梦见了偶像刘德华,从此之后,开始不上学、不工作、不交朋友,听刘德华的歌,看照片发呆。

  杨丽娟追星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后来求助媒体,希望通过媒体曝光来完成自己的梦想,父母多次上节目希望华仔来看看女儿。

  2006年3月,父亲卖肾筹措资金帮女儿赴港追星。终于,在媒体的曝光之下,杨丽娟终于有机会拥抱偶像了。

  刘德华,你以为你是谁?你很自私、很虚伪,你不敢承认现实和事实,非常可悲。我的孩子杨丽娟为能见你一面,做出惊天动地的牺牲,已付出13年的青春代价,走过13年血泪之路,几乎把命都搭上了……

  父亲去世的第二天,杨丽娟就对偶像翻脸,埋怨刘德华,而此时的母女二人已经负债累累,流落街头,母女二人还不忘在街头悲伤痛哭并向媒体展示遗书。

  媒体开始关注这个倾家荡产、迫使父亲卖肾后自杀的“狂热”追星13年的杨丽娟,华仔得知追星背后的代价之后,怒斥其“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不孝”。

  这件事在当年影响很大,宋祖德就这件事在其3个博客发表了《刘德华的粉丝杨丽娟,别再出来丢脸了!》等3篇文章。

  起诉宋祖德,对其及其父母构成了侮辱和诽谤。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杨丽娟无法举证证明宋祖德发表了侮辱杨丽娟的三篇文章。

  2007年4月12日,《南方周末》也刊登了《你不会懂得我伤悲——杨丽娟事件观察》的文章。

  文章客观地讲述杨丽娟及其父母的社会背景、社会关系、成长经历,相关隐私是揭示追星事件悲剧性和反常态的关键要素。

  2008年3月10日,杨丽娟和母亲一起状告南方某报,认为报道侵犯了杨父、杨母以及杨丽娟的名誉权,三起案件共索赔30万元精神损失费。

  她认为《南方周末》刊登的《你不会懂得我伤悲》的这篇文章完全置本人的隐私与名誉不顾,严重侵害了我的隐私权、名誉权。

  文章大意:“杨丽娟已经十多天没换衣服了,也没洗过澡,她脱掉黑红色的皮鞋,坐在床沿上,低头抠着脚趾……”

  经过法院审理,法院认为杨丽娟及其父母多次主动联系、接受众多媒体采访,均属“自愿型公众人物”。

  而后,杨丽娟仍不死心,居然状告刘德华,其律师称刘德华和发布其言论的某网络媒体共同侵害了杨丽娟的名誉权。

  还公开炮轰昔日的梦中情人:“让他去死吧,我恨他!我现在根本就不在乎他在哪里!”

  不过她又说,刘德华应当拜祭她爸爸,这样才能完成他的遗愿,而杨父最大的遗愿就是刘德华单独与女儿见面。”

  专家曾解读过杨丽娟的内心,称她就是想通过追星来改变家庭现状,从而走上了不归路。

  2009年,在公交车上被网友偶遇,脾气还是那么大,与妈妈还是吵架。网友说别打扰她们了。

  2014年5月15日18时许,北京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北京工大建国饭店将正在嫖娼的黄海波(男,38岁,演员)当场抓获。

  一石激起千层浪,黄海波嫖娼被拘留的消息一经证实,涉嫌卖Y的女主角刘某某也在一些媒体的“关心”下成为网络热点。

  有专家认为,刘某某和黄海波不一样,她不是名人和公众人物,涉及卖Y事件被抓后,相关部门和机构有责任保护其隐私权和肖像权。

  对她个人信息的曝光和传播,对她本人和家人来说,可能造成很深的心理伤害,而且还涉嫌侵犯其名誉权。

  男主角星途尽毁,女主角被判刑6个月,而后,网络纷纷对女主角进行深挖,竟然挖出了一个“变性人”的说法。

  因为被称为变性人,刘某予自称精神崩溃,有家不敢回,多次想结束生命,相处四年的男友也离她而去……

  律师曾表示,对一些网络上侵权行为和个人资料被公开的问题,已经进行了证据保全并且公证了。

  刘某予对“百度”、“乐视”,只考虑影响力和点击率,不顾其作为普通公民的个人感受,于是将两公司分别起诉至法院。

  2016年8月,经审理,法院认为乐视对原告“窥探、宣扬、公布、散布、披露他人隐私的行为,即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依法应当承担责任。”

  宣判后,刘某予、乐视公司不服上诉,市一中院对两案均维持原判。在羁押一年多之后,刘某予被释放,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她说“在里面我每天都在反省,算是罪有应得”。

  2018年6月,群众举报范某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税务部门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文章中无中生有了“范某冰私生子”一事,之后他收到法院传票,范某冰称自己名誉权受到严重侵犯,要求索赔50万元。

  “阴阳合同”偷逃税款事件,一直备受公众关注,引发网友持续讨论,经过几个月的调查,范某某的问题被彻底查清。

  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处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最后,税务部门要求其将追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约8.84亿元,在规定期限内缴清。

  范某冰刊登致歉信。致歉信中表示,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范某某很有办法,她磨刀霍霍,开始向网络“肖像维权”,上百起官司,少则几万,多则200多万,这笔收入很可观……

  从被封杀到现在已经过去4年了,但是关于她的消息与维权一直都有,前年一位自媒体,写过几篇关于她的文章被起诉,获赔7万。

  2020年12月5日22时许,冯某(女,28岁,时任吴某凡执行经纪人)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某竹(女,18岁)到吴某凡(男,30岁)家中参如配会10余人共同玩高游并饮看, 次日凌晨七时许,其他聚会人员陆续离开,都某竹看后在吴某凡家中留宿,两人发生性关系。

  当日下午,都某竹在吴某凡家中用餐后自行离开,期间两人互相添加微信。12月8日,吴某凡给都某竹转账3.2万元用于网络购物。

  6月初,都某竹与好友刘某文(女,19岁)商议, 在网上公开与吴某凡交往过程以提高网络知名度,遂刘某文就以微博“刘美丽同学_”的微博账号发布都某竹被吴某凡“冷暴力”的博文,博取流量。

  吴某凡在这个时候,通过工作室发出声明,委托律师,取证、提起诉讼,还严厉谴责造谣者,等等一系列手段。

  13日,网络写手徐某注意到了都某竹,当即联系都某竹,经离议后,共同策划并由徐莫撰写“决战” 10余条微博文章。

  19日,吴某凡工作室出面辟谣,称所有消息都是假的,并称已经启动法律程序,誓与吃瓜群众血战到底。

  自己也为自己澄清:从来没有过什么“选妃”、没有“诱J”、“迷J”、更没有“未成年”,如果有类似行为,请大家放心,自己会进监狱,对以上的复发率负责任!

  晚上,吴某凡工作室出面澄清“都某竹事件”,声明强调吴亦凡与都美竹至2021年7月19日晚为止只见过一面,工作室也从未注册过微信号,并晒出截图为证。

  20日早间,都某竹发布最新动态“这个世界怎么了……”,随后,吴亦凡相关的品牌方纷纷单方面解除了与吴某凡的合作关系。

  8月10日,有媒体报道,吴某凡涉嫌在洛杉矶QJ未成年女粉丝,此案目前正在核实当中。

  后来的事儿,大家也了解一些了,都某竹曾直播,一夜涨粉几百万,在之后就没了踪迹。

  今年3月14日晚,都某竹晒出一张律师聘请合同的照片,就网络暴力起诉维权,同时发文回应近期的网络争议。

  不是您自己公开与吴某凡的信息吗?不是您自己想用舆论的力量让你得到了应有的回报吗?

  下午,李某峰在直播的时候,就称“落地了”,看到其安然无恙,直接破除“被抓”谣言。但是,他的粉丝却没“落地”,誓死要为偶像与“爆料者”决一死战。

  “雪花飘飘,北风萧萧”的时候,李易峰磨刀霍霍地发布了一篇小作文,为自己辟谣,称“一个公开透明的法治时代,谁有本事逃脱违法的后果?”

  而他的这番操作简直是“见易思签”,一个声称自己会进监狱,一个声称法治时代,谁有本事逃脱违法的后果呢?

  于是,李易峰的粉丝拿出落了灰的键盘开始讨伐爆料者,很有一股“不打死几个绝不放手”的意思。

  平安北京发文称:将演员李某某(男,35岁)查获,该人对多次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但,这种无力的诉求显得很渺小,就像,吴某凡曾被某网友爆料称其是“加拿大炮王”,被起诉,索赔22万,最后被判赔偿对方36500元。

  李某峰被实锤,吃瓜群众就像“无邪”一样,翻山打洞地扒出了李某峰的“前前后后”各种疑似绯闻,随着蛛丝马迹,找到了某网红的瓜!

  “_blase湾湾”是谁,与李某峰什么关系,两人到底是“PY”还是交往的男女朋友,或者是那种付钱的关系……

  随着深入地扒,一个叫“H湾one”的博主出现,让大家很是激动,终于抓到了把柄,网络上有大量的不实消息,导致博主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取证起诉造谣者。

  当然不会,“_blase湾湾”、“H湾one”还有一个为李易峰洗白的“Blase_湾湾湾”都不会这样轻易放过这个可以红的时机。

  几个案例之下,我们不难看出,即使明星出事,也会用某种手段维权,比如肖像权。

  即使以客观的角度去分析,去解读某位明星、事件争议人物,都会存在肖像权的争议,所以吃瓜需谨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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