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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原专职副主任于江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委对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原专职副主任于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利用职权培植个人势力,搞亲信圈子,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污染了党内政治生态,在组织审查调查期间,转移、隐匿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借调研之名携带亲属同行,接受下级单位安排的旅游、宴请;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与他人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本人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亲属在承揽工程项目中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于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中央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下,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于江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于江,男,汉族,1961年12月生,安徽临泉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国。

  1988年3月至1996年2月武警青海总队政治部宣传处干事、一支队一大队副教导员、一支队政治处宣传股股长、教导队政治教导员;

  2018年5月至2018年11月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副厅级)、省民政厅党组成员;2018年11月免去省民政厅党组成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