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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471,363.38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1,467,667.6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00,712,984.72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51,074,941.62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42,816,000.00元。其中,现金分红占本期利润分配的比例为50%,现金分红占公司母公司报表净利润的比例为45.56%,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01%。同时,本年度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

  注:2021年11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叶芳女士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由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27 医药制造业”,具体为生物制品行业,包括体外诊断和疫苗两个子行业。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人们保健意识的提高,大部分国家医疗保障政策的完善,以及现代检验医学的发展及生物技术、光化学技术、芯片技术等相关技术的不断突破,体外诊断已经成为人类进行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所必不可少的医学手段。作为多学科交叉融合的行业之一,体外诊断行业受益于各种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同时,随着国家医疗保障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指引,体外诊断行业已成为医疗市场最活跃、发展速度最快的领域之一,已经成为全球规模数百亿美元的成熟产业。

  自新冠疫情以来,全球体外诊断需求呈现井喷态势,市场增长幅度极大。根据Kalorama Information的《The Worldwide Market for In Vitro Diagnostic Tests, 14th Edition》,2021年全球体外诊断市场规模超过1,117亿美元。据估计,未来全球IVD市场年复合增长率将保持约4.5%的速度。此外,慢性病、传染病不断增长的发病人数以及人类日益增长的大健康服务需求都推动体外诊断市场不断扩大。

  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体外诊断行业起步晚、产业化程度弱,尽管市场规模预计年均增速更大,但其发展阶段仍处于初期。与此同时,外资企业产品、技术和服务等方面均具有较大的优势,当前被其占据的市场份额仍能保持在70%~80%。近年来,国内体外诊断产业依靠技术的迭代更新、政策支持、市场需求增长等多种因素的助力而获得长足进步,正从产业导入期步入成长期。据《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统计,2020年我国体外诊断的总体市场规模890亿元人民币,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0.9%。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根据中国海关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出口新冠检测试剂10.8亿人份,新冠试剂销售收入预计在50亿美元左右。据大连维斯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计,2021年1~11月,中国IVD试剂(含新冠检测试剂盒)出口金额高达111.6亿美元,比2020增长179.9%。参照BCC Research调研报告预计,2020年全球新冠检测市场高达603亿美元,预计2021年844亿美元,2027年将增至1,951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5%。作为由中国企业主导的独立赛道,新冠检测正推动中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具有可观的前景。

  从细分领域的竞争格局来看,免疫诊断市场规模最大,且增长速度稳定、高端市场进口替代空间大、产品差距缩减速度快。常见应用领域有传染病、肿瘤、性激素、甲状腺功能、心脑血管疾病等。生化诊断是国内外发展最早、最成熟的IVD细分领域,国产品牌与外资品牌在试剂质量上具有竞争力,但在仪器制造水平方面差距较大。分子诊断是国内外技术差异相对较小的领域,未来将广泛用于传染病筛查、产前诊断、肿瘤基因检测、个体化用药等场景。随着国内体外诊断技术水平的更新迭代,市场主导方向已逐渐从生化诊断向免疫诊断和分子诊断领域转移,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的发展也逐渐从“量”的增长转变为“质”的发展,以技术的变革作为推动体外诊断行业发展的核心动力。

  在国家对医疗健康事业不断加大投入的背景下,我国市县级医院发展速度加快。检测系统化、自动化、快速化、信息化,开发高度集成、自动化的体外诊断仪器制造技术以及简单、精确又便于普及的快速诊断技术已成为市场研发的主流课题。目前,国内企业致力于开发本土化的体外诊断产品,以满足我国市场的需求。随着国产品牌的自主创新能力日益增强,以及信息技术、大数据处理能力等其他行业技术优势的交叉融合,国内体外诊断产业必将进入更高速的发展时期。

  2000年以来世界范围内疫情不断,禽流感、SARS、H1N1、2019-nCov等病毒对世界各国的疫情防控工作不断提出新的挑战,同时,也给从事疫苗研制和生产的企业创造了巨大的机遇与市场空间。2020年全球疫苗市场规模达410亿美元(含新冠疫苗),根据Evaluate Pharma的测算,预计2026年将增长至561亿美元(不含新冠疫苗),年复合增长率保守达到5.4%。

  过去15年内,全球疫苗龙头保持稳定高速增长,四大疫苗巨头(GSK、辉瑞、Merck、赛诺菲)占据全球疫苗市场份额的90%(以金额计),保持寡头垄断。而五家疫苗公司(印度血清研究所、GSK、印度Bharat Biotech、赛诺菲、印度Haffkine)供应了全球64%的疫苗。疫苗产品的复杂性带来了极高的竞争壁垒(生产壁垒和研发壁垒),频繁的行业整合也进一步维持了行业整体高集中度的格局。不远的未来,疫苗行业的高壁垒依旧存在,而新技术叠加新冠疫情或将加速新寡头的诞生,其中Moderna和BioNTech就凭借mRNA新冠疫苗的成功有望逐步成为全球疫苗市场的新寡头。此外预计随着中等规模厂家(主要在亚洲)进一步扩充产品线参与地区市场和新疫苗市场的竞争,全球疫苗产量集中度将趋于下降,但由于疫苗巨头在发达地区的地位稳固,市场规模集中度仍将维持较高水平。未来,全球疫苗巨头的发展预计将集中在多联多价产品升级换代、成人市场拓展、全球市场开拓、创新重磅产品开发等方面。

  针对2019-nCov病毒,全球药企和科研人员持续推动新冠肺炎疫苗开发。WHO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3月1日,全球合计有34款新冠疫苗获批使用(包括附条件上市和紧急使用授权等),147款疫苗处于临床研发状态。处于临床研发状态的疫苗覆盖各种技术路线%为蛋白质亚单位疫苗,17%为mRNA疫苗,14%为非复制病毒载体疫苗,14%为灭活疫苗,11%为DNA疫苗、3%为复制型病毒载体疫苗、4%为类病毒颗粒(VLP)疫苗。

  近年来,随着重磅品种陆续在国内获批,国内疫苗市场规模呈加速增长趋势。根据灼识咨询的测算,我国疫苗市场规模(不计新冠疫苗)从2015年的251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640亿元,2015-2020年间复合增长率20.6%,主要由二类苗驱动。预计我国2030年疫苗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071亿元,2020-2030年间复合增长率12.5%。

  2021年,国内疫苗行业总体稳健增长,受益于疫情催化疫苗认知提升和政策推动下的行业创新与格局优化,国产重磅品种有望逐步实现进口替代,HPV疫苗等大品种实现高增长。部分常规二类苗品种受到新冠疫苗集中接种挤压,签批发和销售额均收到一定影响,随着疫情常态化下接种能力的持续提高,预计2022年常规二类苗签批发和终端销售均有望逐步回升。根据中检院和各地方检验所疫苗签批发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疫苗行业总计实现批签发5,704批次,较去年同期增长9.2%,较 2019年增长32%。从大品种上来看,双价HPV疫苗合计实现签批发181批次,同比增长269%,九价HPV疫苗实现批签发44批次,同比增长83%,四价流感疫苗合计实现批签发318批次,同比增长75%,13价肺炎结合疫苗合计实现批签发111批次,同比增长61%。2021年,国产13价肺炎疫苗(沃森生物)、二价HPV疫苗(万泰生物)等产品持续放量,标志中国疫苗行业正式进入国产大品种时代。

  WHO数据显示,在新冠疫苗开发方面,我国已有7款疫苗附条件上市。截至2021年10月底,全球新冠疫苗供应量前四大厂家分别为科兴、中国生物、辉瑞/BioNTech、阿斯利康,合计约占总发货量的90%以上。在疫苗免疫接种方面,国内接种情况位于全球前列,并已全面启动加强针接种,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2月28日,国内新冠疫苗接种量累计达到312,984.5万剂次。未来短期内,各家疫苗出口仍有机会,局部供应短缺依旧存在;未来中期内,不同疫苗将逐渐分化,效果更好的及针对新突变株omicron的疫苗更有机会;未来长期内,新冠疫苗的发展方向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新冠疫情是否伴随人类长期存在,加强针是否需要继续接种,新冠病毒是否出现更强的免疫逃逸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接种的必要性和作用的认知日益提高,国家对疫苗行业监管、行业规范度和集中度逐步提高。

  作为一家从事体外诊断试剂、仪器与疫苗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三十年来,公司始终恪守“以创新求发展、以质量保生存”的经营理念,坚持自主创新、攻克关键技术,现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体外诊断试剂和疫苗研发领先型企业。

  体外诊断领域,可分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两方面来看。在国家防疫政策的严格管控下,国内检测市场已基本复苏,公司体外诊断业务得到恢复并取得一定增长。其中,化学发光、酶免、质控品、分子诊断等产品线均取得较大突破。于国际市场而言,公司新冠检测产品通过欧盟CE认证、德国BfArm自检试剂白名单等境外许可,新冠诊断试剂的大量出口在支援抗疫的同时,也为公司带来了较好的经济回报。公司与跨国企业的技术合作,也为公司带来了不错的经济回报。

  疫苗领域,公司已形成完整的上游原始创新理论研究、中游工程技术转化、下游产业化和产品质量控制的全链条体系。公司在创新疫苗研发领域已有深厚的科技积淀,多个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基于全球独有的大肠杆菌原核表达系统的病毒样颗粒疫苗技术平台开发的系列疫苗中,戊型肝炎疫苗和二价宫颈癌疫苗已上市,二价宫颈癌疫苗报告期内通过WHO PQ认证,九价宫颈癌疫苗正在进行III期临床试验;传统的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获得III期临床试验研究报告;新型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VZV-7D)正在开展IIb期临床试验;鼻喷新冠疫苗的海外III期临床试验工作顺利推进;为扩展产品线引进的多糖结合疫苗技术路线价肺炎多糖结合疫苗已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等。

  注:2020年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规定重新计算所得(2020年年报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为1.62元/股)。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1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15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365.19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1,784.81万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0年4月2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第518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7,133.08万元。2021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133.08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786.58万元。本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240.53万元;(2)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786.58万元,使用情况明细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于2020年4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沧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沧海”)、国金证券与工行海沧支行于2020年7月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1”),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万泰凯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凯瑞”)、国金证券与工行海沧支行于2020年7月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与“《四方监管协议》1”合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到期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定期存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累计人民币31,483.0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余名,共有注册会计师1,100余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除此之外,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邬晓磊,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服务过继峰股份、华利集团、沙钢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陶亮,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华谊嘉信、捷捷微电、万润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慧君,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服务过万泰生物、通宇通讯等多家上市公司。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募投资金专项审计费用10万元。上述收费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协商确定的年度审计收费。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022年3月17日,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邱子欣、叶祥忠、赵灵芝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注2:杭州养生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部分业务转其母公司浙江养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研发进度采购公司的试剂。

  注1:公司子公司减少向日本大塚电子株式会社采购额,主要原因是部分零部件国产代替进口。

  注2:浙江养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临床药物研发中根据进度采购公司的检测试剂用于产品相关检测与验证。

  主要股东:钟睒睒(98.38%)、杭州友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62%)

  经营范围:医药技术、生物科技、医疗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酒店管理,药品经营、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餐饮服务(以上均凭许可证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五金交电、纺织品、文体用品、家俱、纸张、办公设备、电子产品、饲料、仪器仪表、通讯设备、农林牧渔产品、珠宝、工艺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的销售,产品包装设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水产品养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服务,旅游项目开发,经济信息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养生堂是一家专注于大健康领域的投资性公司,主要投资方向为饮用水、保健及健康产品、生物医药、种植等。

  主营业务:从事医药科技、生物科技、医疗科技领城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养生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3,710.90万元、净资产为4,740.4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997.75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职业中介活动;食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百货销售;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养生堂(安吉)化妆品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7,683.06万元、净资产为-49,085.4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607.21万元、净利润-14,586.15万元。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服务,信息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彩虹鱼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344.88万元、净资产为10,259.8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47.07万元、净利润1,303.59万元。

  主营业务:从事医药科技、生物科技、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药品经营、药品委托生产、加工;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销售、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养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414.59万元、净资产为7,634.76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22.00万元。

  主营业务:生物制品的研发;医药技术、生物科技、医疗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的检测技术服务;批发、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化工原材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生物制品;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佑道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336.36万元、净资产为8,341.1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61.21万元。

  主要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16.63%)、广州生物工程中心(14.50%)等

  经营范围:生物科技推广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室内装饰、装修;医疗设备维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零售;风险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软件开发;医疗研究和试验发展;医疗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销售;股权投资管理;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临床检验服务;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零售;生物药品制造;二、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股权投资。

  主营业务概述:以分子诊断技术为主导的,集临床检验试剂和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全国连锁医学独立实验室临床检验服务。

  关联关系: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市达安医疗健康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优迈科医学仪器有限公司20.875%股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12,238.34万元、净资产为630,899.21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63,714.56万元、净利润252,454.03万元。

  主营业务:科学仪器、光学仪器、医疗仪器、工业用测量仪器和同类部品及其附属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以及进出口事项;试剂的制造、销售及进出口事项。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优迈科医学仪器有限公司15.625%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日本大塚电子株式会社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782 百万日元、净资产为2,950百万日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91百万日元、净利润195百万日元。

  主营业务:医药技术、生物技术、农业技术、药品、保健食品、食品、化妆品、农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保健食品、食品、农产品、化妆品、药品、包装材料及相关原料的检测检验及检测检验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养生堂天然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7,037.70万元、净资产为6,105.9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767.45万元、净利润571.35万元。

  综合考量上述关联交易各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结合以前年度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各交易对方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含税)预计5,473.00万元,具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采购业务、销售业务、提供或接受劳务、租赁业务等。公司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遍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同类业务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如上述关联交易实际执行中超出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追加额度的审批流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

  综上,国金证券对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9.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2022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40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余额为4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1%。

  为保障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2022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9.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2022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40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根据2022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9.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设备贷、并购贷款、票据质押、在建工程项目贷等相关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为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在2022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4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

  5、经营范围:生物药品制造;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未列明动物饲养;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5、经营范围: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签署的担保合同为10.40亿元,均为对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担保,用于其本外币借款、开立信用证及保函等提供全额担保(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公司对上述借款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除上述已签署的担保合同外,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事项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如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9.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2022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4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是为了保障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2022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风险可控。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余额为4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42,816,000.00元。其中,现金分红占本期利润分配的比例为50%,现金分红占公司母公司报表净利润的比例为45.56%,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01%。同时,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

  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是从事体外诊断试剂、仪器与疫苗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攻克关键技术,现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体外诊断和疫苗研发领先型企业。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公司的现有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等均对资金有较大需求。

  因体外诊断和疫苗两大核心业务近年来发展较快,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未来公司将着眼于现有业务的产能扩张及新业务产线的布局。重点投资的项目有:化学发光业务、在研的九价宫颈癌疫苗、水痘疫苗和新型水痘疫苗、鼻喷新冠疫苗以及其他项目等。

  公司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在满足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保障公司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提出的。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报酬按其行政职务领取,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公司聘任的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万元/月,按月领取。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分为基础年薪、绩效薪酬两部分:年薪=基础年薪+绩效薪酬。基础年薪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参照考核情况按年度发放,其中:销售副总经理每月还会额外兑现销售提成的奖励。绩效薪酬按公司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其最终年度绩效薪酬额,并提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募投资金专项审计费用1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2022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9.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40亿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同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庆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职务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募投资金专项审计费用1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2022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9.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40亿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5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原因:鉴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公司的现有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等均对资金有较大需求,公司决定2021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母公司报表净利润的比例为45.56%,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01%。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66,471,363.38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1,467,667.6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00,712,984.72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51,074,941.62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42,816,000.00元。其中,现金分红占本期利润分配的比例为50%,现金分红占公司母公司报表净利润的比例为45.56%,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01%。同时,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是从事体外诊断试剂、仪器与疫苗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攻克关键技术,现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体外诊断和疫苗研发领先型企业。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公司的现有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等均对资金有较大需求。

  因体外诊断和疫苗两大核心业务近年来发展较快,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未来公司将着眼于现有业务的产能扩张及新业务产线的布局。重点投资的项目有:化学发光业务、在研的九价宫颈癌疫苗、水痘疫苗和新型水痘疫苗、鼻喷新冠疫苗以及其他项目等。

  公司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在满足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保障公司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提出的。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是因为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公司的现有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等均对资金有较大需求。本次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公司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实现长远发展。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